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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遭盗用“被犯罪” 无罪青年广州成功洗冤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5-30

 本网负责人王思鲁律师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

身份遭盗用“被犯罪” 无罪青年广州成功洗冤

来源:南方日报  时间:2011-05-06 08:35

    原本在上海的打工仔,却离奇收到拘留通知,为弄个明白,昨天,黄堪克专程从老家雷州赶到广州市便衣侦查支队“洗冤”。经警方调查确认,黄堪克的身份确实被犯罪分子盗用,警方表示将会销去黄堪克案底。

    离奇:

    无罪青年收到拘留信

   

    “我什么时候犯了罪?”黄某对此感到莫名奇妙。不过,电话那头却再三问他到底是不是在上海。父亲自从收到了这封通知书后,还一直催他回来“自首”,并且给他讲做人的道理。

    “我从来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一直很本分在打工。自从到上海后,他就一直没离开过,更不用说去广州盗窃。”黄堪克说,在他的再三解释下,家人确信他是清白的。

    然而,烦恼并未结束,一个月后,黄堪克决定回老家雷州创业办养殖场,但在申请银行贷款创业时却遇到了瓶颈,银行告知他有案底,他是一名在押犯人,因而不能贷款。

    “怎么可能贷款给在押犯人呢?”黄马上回家再次查看那封拘留通知书,“通知书确实写明我已被刑事拘留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黄告诉记者,警方寄信地址也是明确寄到他的老家雷州市纪家镇恬神村。

    “我感到很冤很憋屈。”疑惑重重的黄堪克决心去广州核实。

    乌龙:

    罪犯自报名,警方误辨认

    昨天,记者与黄堪克一起来到广州市便衣侦查支队,经过办案民警的确认,犯罪男子确实不是黄堪克。

    警方提供的卷宗中显示,犯罪男子在一次行窃时被当场抓获,证据确凿,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一年又三个月,目前在广州市第三监狱羁押。犯罪男子在做口供时,称自己是黄飞,曾用名是黄堪克。就这样,警方把黄堪克的名字记录在案。

    为什么会盗用了黄堪克的身份?办案警方解释说,犯罪男子提供了黄堪克的姓名,而比对公安系统的资料,确实又同是在湛江的,因此才确认。

    根据档案照片显示,犯罪男子身材虽然与黄堪克相似,但是脸部特征与黄堪克明显不同。而且作案男子提供的地址和身份证号码并不相符合。对此,办案民警称犯罪男子并未带身份证,并且一口咬定自己就是黄堪克,因此并未有过多的怀疑。

    “这样的事情难免的。”办案民警称,因为工作量比较大,确实很难鉴别。该名民警还在现场举例,指着记者说,“如果你犯了案,报了黄堪克的名字,那我们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黄堪克啊。”

  洗怨:

    警方表道歉,案底将销除

    “我没有丢身份证,到底是怎样盗用我的身份。”黄堪克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他说,如果犯罪分子没带身份证,随便报一个名字就可以确认身份,这样会造成很多误伤。

    对于黄堪克的事情,广州市便衣侦查支队办案民警承认是错案,并表示道歉。同时,警方也承诺将会协调相关部门销去黄堪克案底,并出具相关的证明,但是因为涉及的部门比较多,销案的过程将会持续数个月。在这数月里,黄堪克的身份依然只能是在案人员。

    同时,警方表示,将会重新核实犯罪男子的身份,对此事重新核查。

    律师说法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

    警方有义务消除不良影响

    警方在办案的时候确实存在问题,首先警方有义务查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不能仅凭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就作出判断。其中,从身份证中的照片就应该有所怀疑,另外,警方发调查函到原籍到调查,查明身份也是必须的环节。警方未发现说明办案过于机械。

    警方能承认错误,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然而,警方的做法已经造成黄堪克社会评价,损害了其名誉,警方有义务消除不良影响,也应该承担适当赔偿的责任。

(记者:汤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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