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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预告:《以个案推进法治:律师与媒体良性互动》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6

讲座预告

主题:以个案推进法治:律师与媒体良性互动

主讲人:著名律师 王思鲁

律师必须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导向,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追求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通过为天平一端增加砝码的方式,实现正义。

从党管媒体到百花齐放,媒体逐步开放引导下的舆论监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一股主流力量。媒体对典型个案的曝光为各方平等博弈提供了契机。

转型时期的中国,媒体与律师一样,同为法治文明的推动者。

哪些情况应寻求媒体的主动监督,哪些情况又应防止媒体的不当介入?律师在推动法治进程的典型个案中如何借助媒体发出专业声音?

讲座将会由天涯论坛进行文字直播,欢迎莅临现场。欲了解详情,可登录金牙大状律师网(http://www.jylawyer.com.)

主讲人王思鲁律师简介

王思鲁:金牙大状律师网负责人、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法学硕士,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专家库专家,中山大学等名校客座教授,以“金牙大状”闻名于内地、港澳台。
王思鲁律师业务特长
    王律师法律研习、实践二十多年,专业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王律师在国内首次提出“法律风险管理”等全新视觉的概念以及创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观点,并首创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团队服务”模式,被誉为“中国式法律风险管理第一人”。王律师以毒品犯罪辩护成名,继以刑事犯罪辩护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综合服务领先法律服务市场;尤其熟悉房地产、物业、金融、保险、餐饮、酒店、培训、教育、电力、通信等行业法律事务。
王思鲁律师过往业绩
    王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近千件,如广州某指挥学校就韶关“奸淫卖花女”事件诉某报社名誉侵权案、“国内第一起房改房产权纠纷案”、2001年度中国检察系统成功监督案件范例──广州市某电子厂诉某电子仪器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申诉案、“巨贪”原广州市交警支队队长张某串案原某交警大队队长王某涉嫌重大受贿等五项指控罪案、马某“涉嫌共同巨额贩卖一万多克海洛因被判无罪的第一案”、前三水市委副秘书长陈某涉嫌共同巨额贪污案、某贪官情妇状告《家庭》杂志名誉侵权案、“粤西反黑第一案”、陈某诉某市经委行政侵权的“中国民告官第一案”、“中国民营经济十大案件”之香港谢某涉嫌巨额职务侵占案、全国新闻聚焦的“中国交通系统十大案件”之陈某洪状告某交通局交通违法批准案、福建黄某等涉嫌妨害公务的“中国妨害公务第一案”、龚某涉嫌巨额虚假注资及合同诈骗被判无罪案、雷某贪污受贿案(庭后控方申请撤回起诉无罪释放)、现代“陈嘉庚”王某涉嫌巨额挪用资金及合同诈骗案、“中国最牛民告官农民企业家”七告省市质监局行政违法纠纷案、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及其他各大媒体打造为“诉讼诈骗”典型案例的赖某诉邹某特大离婚纠纷系列案等。上述案件以及对王律师的专访曾由“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人民日报》《文汇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东方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等海内外众多权威媒体进行报道,在海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
    王律师曾任职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七年,期间从事翻译、中外谈判代表、管理等工作,熟悉现代企业运作。从事律师工作后,曾(现)任100多个单位法律顾问,从法律风险管理角度作大型培训演讲和具体法律服务。2004年至2006年,曾任职某品牌房地产中介CEO,取得骄人成绩,并加深了对管理与法律相结合的理解。
王思鲁律师工作经历
    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10至今)
    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1—2010.10)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2.4—2009.12)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4—2002.4)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1998—2000.3)
    在珠海经济特区中外合资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先后从事翻译、中外谈判代表和管理工作(1988—1995)
王思鲁律师教育背景
    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1995—1998)
    日本东京大学实务培训(1993)
    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实务培训(1992)
    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日本语言文学(1984—1988)
王思鲁律师相关资质
    助理翻译师(1990)
    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2)
    取得律师资格证(1995)
王思鲁律师工作语言
    中文  日文
王思鲁律师学术著作
     王律师信奉实干创未来,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被誉为 “实战派大律师”;同时,他善于从办案中反思司法现实,并提升成理论精品,所以又被誉为 “思想型、反思型律师”。他教学、科研成果也相当丰硕,曾参与政法院校统编教材《中国刑法学》编写,在《现代法学》《法学与实践》等权威学术刊物发表《不当口供──刑事控制概念的提出》《谈受刑事追诉者的沉默权规则》等学术论文20多篇,近20万字;在《中国律师》《检察日报》《律师与法制》《南方日报》《东方早报》等权威实务刊物以及主流大众媒体上发表《证据不足疑罪从无》《再论财产刑的存废》《入世与法院改革──来自律师界的呼声》《跨世纪的中国律师断想》《司法公正──中国老百姓的世纪梦想》《<刑法>第306条已到修订时》《信宜政府状告紫金矿业是民本的回归》等司法实践总结以及时评作品400多篇;著作有《赢之道──刑辩实战启示录》《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动人的篇章──庭辩艺术鉴赏》《刑讯逼供系统控制论》《新劳动立法下写给老板的金玉良言(企业应用版)》《赢之道──刑辩实战启示录》《赢之道──法律风险管理实战启示录》等,共500多万字。其中《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被誉为“律师行业入门教科书,当事人聘请律师的导航明灯”,获2008年度律协理论成果一等奖,并被评为2008年度十大法律畅销书之冠。
王思鲁律师相关报道
    由于王律师在法律事业上的卓越表现,《新华社》《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广州日报》《信息时报》《南方人才》《粤港直通车》等媒介对其卓越业绩有过专题报道:如2001年《广州日报》《金牙大状死刑变无罪》;2002年新华社专访《魅力不仅仅在于雄辩──解读学者型律师王思鲁》(《梦想与辉煌──来自广东律师界的报告》);2002年《律师与法制》第4期以王律师作为封面人物并题为《跨世纪的“金牙大状”──解读学者型律师王思鲁》的专题报道;2007年6月《清风》第9期《“马拉松式”官司仍在上演──专访“中国民告官第一案”代理律师王思鲁》的专题报道;2009年《南方人才杂志》第4期《专访“金牙大状”王思鲁:法律是一种管理资源》的专题报道;2010年《粤港直通车》就亚运会营销问题采访王律师等众多专题报道。除此之外,“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人民日报》《文汇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东方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等权威媒体也曾就王律师经办案件作出了不同程度的专题报道。
王思鲁律师社会活动
    王律师爱好、擅长法律实务专业演讲,曾应各级政府、大中型企业、高校邀请作了题为《从政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等300多场的主题演讲。王律师被誉为“中国式法律风险管理第一人”。其先后应邀参加各类大型报告研讨会、企业管理培训活动作了300多场主题演讲:如2003年10月,被广州市政府邀请在广州市属国企领导培训班作了题为《国企职务经济犯罪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的专题报告。由于此报告产生的震憾力及幅射力,随后被邀请到广州汽车工业集团、广州纺织集团、广州钢铁集团、广州轻工集团等十数个大中型国企作了相关专题报告;2003年11月,被广州市人事局邀请,给广州市部分公务员作了题为《从政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的主题演讲;,被中教授经理研究会邀请,给广东企业界中高层精英作了题为《法律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现实中国经济的法律应对》的主题演讲,该盛会被《新快报》等新闻媒体作了整版报道;,被华南理工大学邀请,给其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作了题为《读最有用的书,找最适合的工作──寄语中国法律未来之星》的主题演讲,《广州日报》《信息时报》等媒体作了报道;,被南方电网邀请,给其属下各部门、区域法律管理负责人作了题为《贴位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构建和维护》的主题演讲。除此之外,王律师还担任茂名广东商会、南方报业集团以及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等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机关的外聘专家委员。
王思鲁律师职业感言
    信念:坚持做亲力亲为的实战派律师、不做只管人不管事的律师老板;实实在在地坚持以经典辩护打造品牌。
    爱好:酷爱律师这个备受争议的职业,把她作为生命的一部分;特别关注刑事辩护、政府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个性:十分欣赏有才华而又落落大方的朋友;十分讨厌“铁公鸡”型的各类人等,不管他有多少钱、多大权或多高的声望。
    感叹:自以为自己对社会了解已很深,但仍然发觉社会是一本深不见底的书,自己还是小学生。
    理想:做一个无愧于时代的、能给社会及子孙后代留下深刻印记的律师。
    风格:强有力的法律帮助、强有力的媒体监督、强有力的官方反映三管齐下,围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焦点而展开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万变不离其宗──不惜一切代价赢取胜诉,其中可以万变。
    接案:特长范围内自认有把握的大要案;政府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佩服:我们国家象张思之那样的律师多一点就好了;象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那样的媒体越多越好。
    忧虑:没有身体可以支撑心中的律师事业;没有自由可以支撑弘扬法治;没有力量能彻底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遗憾:面对已被打入冤狱的弱者无法为他(她)洗雪冤情;面对自己已全身心投入的案件,没能如愿如偿。
    恐惧:什么时候自己成为刑讯逼供的对象;什么时候自己成为职业报复的“犯罪嫌疑人”,到地狱中吃着鬼吃的“饭”。
开心:一场艰难的血战后,大获全胜而庆功,一醉方休时。
    盼望:你知道我在等你吗?法治中国何时到来?司法公正何时实现?
    哭泣:暴风雨过后不见彩虹,你的冤情我已用心,但仍无力回天。
    业余:与密友品茶、喝酒时,灵感会瞬间涌现。 
    特征:身上、脸上留下意外烧伤的大块疤痕。这是经历生死博斗留下的记念,我经常自我安慰:火都烧不死,好啦,还怕什么! 
    用人:喜欢用一些有很高的法律操作发展潜质而不好高骛远的年轻人。
    吃饭:特别喜欢家乡菜和湘菜,但什么菜都吃。认为东西南北中,走四方,吃四方是思维开放,身体健康的标志。
    隐患:万一我不能再说话,不能再写文章,不能再思考,怎么办? 
    攻击:同行说我抢了他(她)饭碗;对方当事人说我诋毁了他(她);也有时候,自己的当事人说我没有帮到他(她)(内疚,遗憾,但的确已力尽所能)

王思鲁律师联系方式:
      邮箱:
        slwang@jylawyer.com
      手机:0 138 027 36027
      电话:86—20—8980 4374   传真:86—020—8980 4313
      邮编:510620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15—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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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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