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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让法律成为习惯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4-26

  本站大成律师朱列玉接受媒体采访

倡导让法律成为习惯

法律意识:正在成为习惯

充分利用还是滥用

他是法院的司法救助对象,是享受缓交、减免或免交诉讼费用这个特殊群体中的一员。因为尝到甜头,这位在中山市做小生意的广西中年男子,不停地打起免费官司,一审输了再打二审,将不同的当事人轮流告上法庭,去年一年之内竟连打4场免费官司,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滥用诉权。

他们是河南省巩义市农村的两位邻居,因为甲家的羊吃了乙家的青菜,争执不下诉至法院,官司一打就是5年,最终才达成调解协议。

“很明显,有些人有利用、滥用、误用法律的倾向,甚至有人打官司是为了赌气。”家住广州市东兴小区的杨利国先生认为。

“法律能否发挥作用,能否被严格遵守,最终还是取决于群众的法律意识。上述案例中,第一个案例的主人公已被法院认定为滥诉,第二个案例也有滥诉的嫌疑,但不能因此否决人们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做法。”另一位受访者说。

比如说他,深圳一位姓王的车主,不认可交警支队的执法,经过认真学习法律、收集证据,将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告上法庭,理由是:“深汕高速总长,违章地点怎么可能在处?”2007年4月,法院一审判处惠州交警败诉,被告返还原告王先生已缴罚的200元。

对此,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陈北元律师认为,经过多年来的法治建设,大家的法律意识开始觉醒,越来越多的人主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很大的进步。当然,民众对用法还远远不会过多。包括“一元官司”在内的小额官司有其存在的意义和合理性,一些还值得提倡,因为这对于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形成用法律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习惯有重大意义。对于滥用法律的行为则不必过分担心,“一来数量极少,二来要辨别是否滥诉并不难。所以,对这种现象过于紧张没有必要。相反,应鼓励人们提高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律知识。”

广东人法律意识“排头”

在经济建设长期走在全国前列的广东,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处在“排头兵”位置。

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陈北元律师认为,只有当公民的法律意识真正培养起来的时候,法治社会才有可能真正形成。

在这方面,广东人是值得骄傲的。不说远的,去年底广州市20个业委会主动参与人大立法,向省人大提交《广东省业主自治条例》的创举便是其中的一个经典。

这不是靠单方面的努力可以获得的。除了得天独厚的外部环境,全省法律体系的不断提高,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公正、严格和润物细无声的普法工作,无不从不同方面孕育、推动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

去年4月份,广东省建设厅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挂上官方网站,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先后共有20家业委会参与了这次行动。电话、网络、书面材料,业主们通过多种方式将意见源源不断地传达到各业委会。律师周玉忠将这些意见编写成修订草案,业委会的主任们还请来专家反复对这个自治条例的条款逐一修改。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周林彬教授,广东省政协常委、省民盟副主委王则楚,广东省政协常委、省民革副主委苏祖兰,广州市政协委员、越秀区人大代表吴名高等人士都曾参与其中。

人们维权不再停留在低层次,而是通过影响立法来实现,这不能不说明广东人法律意识的增强。他们的自主性和专业性,也令人刮目相看。

这并非特例。很多人也许不会忘记2003年7月那个“该不该立法禁吃野生动物”的立法听证会。这是广东历史上第三场立法听证会,当时,22名来自各个领域的陈述人,围绕“该不该立法不吃野味”“该不该限制宠物活动场所”等展开激辩。广东人大“开门立法”将立法与普法完美结合,一举两得。

除此之外,洛溪大桥停止收费,是广东人权利意识与法律意识增强的结果;广东从业律师全国最多,让人看到老百姓相信法律、通过法律途径讨公道的意识不断增强。

普法工作是提升公民法律意识、建设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正式施行,为普法工作长期、稳定、持久、广泛地开展提供了法律制度层面上的保障。

广州市民法律意识调查

调查对象:60位25岁至60岁的广州市民

1. 你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有用吗?

(A)非常有用  51%     (B)一般  30%     (C)基本没用  8%      (D)法律不如权力有用  11%

2. 你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获得的?

(A)电视上 36%   (B)报纸上 18%  (C)学校教育或专业书 36%  (D)别人的影响 4%  (E)其他 6%

3. 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

(A)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50%    (B)用武力解决 6%    (C)通过关系解决 18% 

(D)感觉很委屈,但也没办法 15%    (E)根本没有在意过 11%

4. 假如你在公交车上遭遇骚扰,你会怎么做?

(A)制止,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 48%    (B)用适当的方法让他得到惩罚 29%

(C)瞪他一眼,然后换个地方或下车 20%    (D)默不作声 3%

5. 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吗?

(A)希望 90%    (B)无所谓 5%    (C)不希望 0 %    (D)其他 5%

朱列玉律师点评:恢复法制教育20多年来,群众对法律的信任程度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也逐渐提高,越来越愿意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但从中也反映出我们的法治建设还需继续加强,包括普法宣传和公民法治教育,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法律的实践性极强,多关注媒体报道中和身边的案例,对于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学习、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都十分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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