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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作饵男子骗财骗色 事情败露欲杀人灭口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4-26

  本站律师王思鲁接受媒体采访;

移民作饵男子骗财骗色 事情败露欲杀人灭口

南方日报 

昨日,死里逃生的吴梦(化名)用微弱的声音致电南方日报,说她的华人丈夫是骗子,骗了她家人80万后害怕事情暴露,想掐死她。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警方知情人士获悉,花都警方已经对冯×信进行了刑事拘留,但目前还不清楚冯所涉嫌的具体罪名。记者昨日下午前往花都区公安分局新华派出所,所里民警拒绝接受采访。

认识三个月即结婚

去年9月,33岁的吴梦在国内某交友网站认识了网名叫“幸运星”的冯×信。“幸运星”在网上称自己只有41岁,是澳洲的一名工程师。相互交换电话号码后,冯每天都要给吴梦打电话“煲粥”。

两个月后,冯某信从澳洲飞来广州,见到了吴梦,并强烈要求见了吴梦的家人,称自己很喜欢吴梦,准备和吴梦结婚,并且承诺帮助吴梦一家人办理澳洲移民。今年1月16日,两人领取了结婚证。此时,冯以办理移民需要活动经费为由,向吴的弟弟索要人民币80万元,许诺护照可以在2月底办好。冯×信拿到钱后,婚后仅3天便称澳洲有急事需要回去处理,引起了吴梦的怀疑,吴梦调查到冯还和网上多个女网友关系暧昧。于是,吴当即要求冯退还80万人民币,并要求离婚。

,冯×信顾不得带上行李,从花都溜走,从此消失在吴梦的视线中。

钓鱼者“被钓”落网

冯×信玩失踪后,吴梦聘请的澳洲律师调查后告知,冯所留的澳洲地址其实只是租用的信箱。无奈之下,吴梦在网上用“江×莉”假身份和冯某信在QQ联系,并且买了变声手机,通过网络和电话和冯聊了长达十个月之久。冯也答应尽快过来和“江×莉”见面,并答应帮她办理澳洲移民。

22日下午,吴梦赶到冯×信所住的酒店将其带回花都,想将此事作个了结。在戳穿了冯利用假结婚“骗财骗色”的诡计后,吴梦以“向澳洲领事馆报告”为要挟,企图胁迫冯办理离婚手续,并要求冯退还80万元人民币。

起草了离婚协议后,冯跪下央求放自己一条生路,不要向领事馆举报。吴梦未置可否,于是冯一拳将吴梦打晕,随后将其

拉下床,死死掐住其脖子,激动地叫着“不放我一条生路,要死一起死。”

吴梦晕死过去,冯害怕出人命,拿了吴梦的手机拨打110报警,称自己被绑架,请求警方援助。

随后,冯某信在警方的询问中承认当时确实用拳头打伤了吴的眼眶,并用手掐了她脖子。花都区中医院的诊断病历则显示,吴梦多处软组织挫伤并有轻微脑震荡。

冯某信坦言,自己曾答应过帮助吴梦全家办理移民,但自己并无能力办理移民手续。此外,冯否认收取吴80万活动经费。但是,吴梦向记者提供的两份由冯亲自起草的离婚协议书,均承认收取了吴梦家属的80万活经费。

南方日报记者杨大正

■律师说法

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广州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王思鲁

冯的行为显然已构成了诈骗罪。冯与吴梦通过假结婚形式,收取巨款后逃之夭夭,毫无办理移民之事,显然构成了诈骗罪。

尽管行为人的暴力行为最终没有造成吴梦达到“轻伤”程度,但并不能据此认定其无罪。“行为人的暴力行为如何定性要综合考虑,包括行为时的主客观情况。”当时,冯用双手死死掐住吴梦的脖子,使之不能呼吸,这显然属于故意伤害行为。

此案恐怕还有更多的被害人被骗财骗色。此案的报道,可促使更多被害人的醒觉,对假结婚形式得非法移民也具有很好的警示意义。

言犹未尽:

行为人是男性,被害人是女性;行为人属强者,被害人属弱者;行为人是在用拳头打击被害人使之无法反抗后再用双手掐被害人脖子致窒息,被害人自始至终处于“无力反抗”地位。这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

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婚姻关系,结合当时情形根本谈不上“绑架”或“拘禁”。只能说明行为人是一种嚣张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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