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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论坛悍帖 公然发贴免费传授绑架勒索技巧 《信息时报》报道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4-25

  本站律师王思鲁接受媒体采访:

网上论坛悍帖 公然发贴免费传授绑架勒索技巧 《信息时报》报道

2006-04-28 17:46:00 来源: 信息时报(广州)

“绑架相对于抢劫、盗窃来说,犯罪风险较小,且利益很高,所以一代悍匪张子强就选择绑架香港富豪走上小康之路。”昨天,一则近4000字的《免费教学绑架技巧》的帖子惊现某网站论坛,发帖者自称曾经研究多起绑架案的犯罪和侦查技巧,才总结这些心得体会。虽然发帖者说不希望有人去实践,但律师称此举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网上发帖免费教人绑架

记者浏览帖子发现,发帖者从作案准备、选取对象、联系被害人索赎金、被关押人质的看管等方面讲述自己的心得,发帖者在谈及“联系被害人索要赎金”问题时说:“奉劝作案者要价不超过50万元,因为50万元是受害者和警方能够接受的。很多人一次就索取赎金300万其实非常可笑,就现在中国的银行交易状况来看,你用什么渠道可以提走300万,而且这样的高价位,容易造成警方与你失去谈判的机会,反让警方坚定打击的决心。”同时,发帖者还对索取赎金等的方法配以详细的事例说明。他举例说:如果绵阳人到成都作案,选择打电话的地点最好选择雅安、内江、泸州等地,且不能固定在一个地方打电话,最好使用IC卡,口音一律用普通话。最后,发帖者劝说绑架者要求财不取命,表明自己发帖只是探讨侦查技术,邀请网友根据以上绑架技巧,提出更好的侦查方式。

 

网友称授犯罪技巧违法

不管发帖者是出于好玩或什么原因,此举立即博得众多网友关注。有的网友心惊肉跳,声称“能写这个的不是一般人”,而且传授犯罪技巧是违法的。网友woshinashuidemajia说:“太强了,虽然自己不是有钱人,但还是看了害怕。”论坛联盟成员anvane认为,此帖是非常好的刑侦案例,但发帖者已经被列入警方重点关注人员。

当然,也有网友觉得这些技巧早已过时,无聊至极。“胡话屎者”说绑架是一门比较有技术含量的犯罪,发帖者纯粹空想,且知识有限,才会想出这么多垃圾理论,能用上的寥寥无几,根本不懂现代反侦察技术!于是,他劝说网友不要把以上所说信以为真。

但是,一些网友觉得挺实用,甚至跟帖发布征集“道中人”。网友younger107说,自己现在在外读书,五一要回家,如果发帖者是泸州的,要求到时搞一把收手,并留下联系电话2244****。

对此,发帖者“ji-uyue,年龄24~29岁之间,体质强健,普通话良好,服从命令听指挥,有独立处理突发状况能力,无暴力倾向,无女友,有意者联系QQ32353***详谈。

 

可能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那么,网友发帖免费教绑架技巧是否违法,会不会构成犯罪呢?广东省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思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所传授的犯罪方法是指犯罪的经验与技能,包括手段、步骤、反侦查方法等等。

至于发帖者是否构成犯罪,王思鲁律师认为必须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加以分析:如果发帖者主观上只是出于好玩,而客观即使有网友使用传授的方法,也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主管部门应该将发表的帖子删除;如果发帖者主观上有传授绑架技巧,而客观上有网友真的使用传授的方法犯罪,那么发帖者就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袁炯贤

 

传授盗窃术入狱

,被告人徐某因教别人犯罪,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拘役3个月。晚,徐某在刀刀板村村口对同村的李某、赵某、俊某等人,言传身教如何将马路上的雨水箅盗窃,将里面的铁砸出后卖钱。随后,李某、赵某、俊某、开某在呼市金川开发区内盗窃路边的雨水箅子共计36块,价值3024元。(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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