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亲办案例 >> 暴力犯罪案例

沈某等被控绑架罪一案(轻判)

王思鲁
王思鲁刑事律师王思鲁
证件号:14401199810700375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控方意见

案情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及复杂的证据运用的案件,严格适用证据定案更是应以遵守的原则。在本案中,推测仅仅可以成为怀疑的理由,可以成为落实证据的方向,但绝不能将推测当成有效的证据,定案的依据只能靠证据。我们作为有良知的法律人,所考虑的应该是通过证据表现出来的事实,而不应是推测中的事实。诚然,在本案中,事实真相有可能与证据有出入,但那也只能作为司法机关办案的一个深刻教训,而不能凭脱离证据的推测来定案,更不能把推测说成是逻辑推理。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