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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胜被控贪污罪一案(不起诉)

王思鲁
王思鲁刑事律师王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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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导语:本案当事人被控贪污280多万,控方又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而不起诉,这种看似矛盾的认定,为何会出现?律师在庭审中将控方的意见一一驳倒,并对案件事实给予了有理有据的正确定性,为何没有得到该有的“无罪”宣判?主办律师王思鲁在一审开庭前十天临危受托,在庭审中有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宝贵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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