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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概念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规定于《刑法》第二百零六条,是指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律法规,以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模版,非法印制、复制或者使用其他方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原刑法条文第二款规定:“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本罪的死刑条款。

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作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2、客体要件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发票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因此,行为人未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和确定,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侵害了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发票管理制度。

3、主观要件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而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无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法出售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人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是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4、客观要件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行为:一是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谓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仿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版式、图案、色彩、内容、监制章等,使用复印、复制、印刷等方式制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2.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谓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无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权的行为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出售自己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出售他人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出售的必须是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真的,则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立案标准

根据《1996年解释》的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百元版以每份100元,千元版以每份1000元,万元版以每份1万元计算,以此类推。下同)累计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另外,《立案规定(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处罚标准

根据 《刑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对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针对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和情节,划分不同的量刑幅度

1.确定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责任数量起点标准

根据《1996年解释》和《立案规定(二)》的规定,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起罪标准是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这是罪与非罪的基本界限,凡是行为人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构成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1996年解释》的规定,数量较大是指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1)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此,《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1996年解释》的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对此,《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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