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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强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

中心简介

2017年8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高级合伙人、金牙大状创始人、刑辩律师王思鲁领衔成立了中国第一个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的律师事务所业务分支机构——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金牙大状律师网)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下简称“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

在王思鲁律师2013年8月领衔改制广强律师事务所后,以金牙大状刑辩律师团队为根基,于2017年8月设立了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以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为依托,由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泽民律师担任中心主任律师,车冲律师担任秘书长,拥有王如僧、王瀛杰、周峰剑、车冲、陈琦、孙裕广、梁栩境、金瀚明、曾杰、黄佳博等数名经济犯罪辩护领域享有盛誉的法律人,持续深耕刑辩领域,在实战中提升办案技能、增加行业美誉度及客户信赖度。

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各专业律师办理经济犯罪案件100多起,以中心精英律师丰富的经济犯罪辩护经验以及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将每一起案件打造成经典辩例。以经典辩例,铸造品牌。同时,中心内律师致力于经济犯罪的前沿理论研究,著述丰厚。

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业务范围为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立案管辖的所有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虚假破产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等。

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承办的部分经典案例:

1.被誉为“惊动中央高层的中国民营经济十大案件”──浙江杭州谢某某被控职务侵占罪一案(轻判有期徒刑五年);

2.“年度中国十大经典案件”之柳某某等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即“宁波地沟油案”认定有立功表现,从轻处罚);

3.深圳“陈嘉庚”、深圳市政协常委王某某被控挪用资金罪、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轻判有期徒刑六年);

4.被誉为“佛山市历史上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钟某某操被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金额高达2亿多;得以免死);

5.国家新闻总署(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之赖某某等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无罪不诉);

6.阳江某银行卢某某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采纳律师意见,从轻处罚);

7.深圳市某上市公司高管杨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无罪辩护,不批准逮捕);8.公安部督办案件之深圳熊某某、钱某等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涉案金额近2亿元,为当事人争取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9.四川省舒某某等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无罪辩护,取保候审后不起诉)

10.四川省某民营企业财务负责人许某某被判职务侵占罪一案(无罪辩护,本案经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发回重审,最终一审判决当事人无罪);

11.四川省某评标委员会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无罪辩护,撤销案件);

12.湖南省张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网络虚拟货币型网络传销,涉案376人,涉案金额20多亿元人民币,张某某取保候审);

13.广州海珠区潘某某被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缓刑释放)

14.北京市某保险公司管理人员詹某某涉嫌挪用资金一案(无罪辩护,不批准逮捕)

15.广州赵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16.佛山曾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17.广州周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改为监视居住,一审判处缓刑;

18.广州黄某某被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一审判决缓刑;

19.广州戚某某被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一审判决缓刑。

20.金赛银私募基金公司东莞分公司被控非法吸收存款罪一案(在当事人不认罪的情况下争取到自首、从犯等情节,轻判1年5个月);

21.东莞某生物公司被控生产、销售假药罪一案(坚持无罪辩护,在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判处一年十个月有期徒刑,宣判后当天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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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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