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示范文书 >> 取保候审申请书 >> 内容

关于被告人陈某生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办案律师/作者: 王如僧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07-20

内容简介:申请事项:对被告人陈某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申请人:王如僧律师

单 位: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层

电 话:020-3781 2500

申请事项:对被告人陈某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陈某生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贵院正在审理中。

经过贵院今日之庭审,可以初步查明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本案的非法经营数额已达到3万元的立案标准,因此不应追究被告人陈某生的刑事责任,仅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即可。贵院对被告人陈某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可以避免被告人陈某生进一步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假设被告人陈某生涉嫌的非法经营数额为31500元,也是刚刚达到立案标准。被告人陈某生自2015年9月21日至今,已被羁押了2个月又10天,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贵院对被告人陈某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也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另外,被告人陈某生母亲年纪老迈,患病多年;儿子刚刚出生还没满6个月;妻子仅是超市里的一名收银员,收入微薄,失去被告人陈某生这个家中经济主要来源后,这个家庭已经处于崩溃的状态。贵院对被告人陈某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其出来为承担起家庭责任,可以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此,恳请贵院对被告人陈某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其妻子刘某平愿意作为担保人。

此致

申请人: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王如僧律师

2015年12月1日


阅读量:841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王如僧
王如僧涉税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310024927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L某被控诈骗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无罪案例|“以刑化债”之挂靠公司伪造公章,证据存疑不逮捕
2024年新增缓刑案例——马律师办理推特传播淫秽物品案判缓刑!
保健品“诈骗”案中如何对证人证言进行全面质证?
从借名买房的角度,可以证明票货分离、油票分离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广强快讯: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获不起诉决定!
如何判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存在真实交易?
受委托分装加工水果味电子烟,是否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
贪便宜买车可能会坐牢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